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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秀区“项目为王”信息化系统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22-C3-030104-GXDY(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2-C3-030104-GXDY)

二、项目名称:-青秀区“项目为王”信息化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4幢22301-568座

中标(成交)金额:12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青秀区“项目为王”信息化系统      青秀区依托南宁市电子政务云平台资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按照“全过程、全覆盖、全视角”原则,建设青秀区”项目为王“信息化系统。通过汇聚项目招商、项目入库、专项计划、建设进度、协调管控、绩效管理和分析决策等,为区领导提供青秀区投资项目管控进度动态信息,为青秀区政府发改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单位提供便捷、全面的投资项目管理服务,提高政府对项目从招商引资、项目入库、前期立项、施工建设、竣工      青秀区”项目为王“信息化系统,采用低代码开发技术进行开发建设,在保证业务功能充分实现的同时,实现系统快速搭建,随业务发展快速调整,和修改即生效的快速上线等要求。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青秀区“项目为王”信息化系统(PC端)、移动应用小程序(移动端)。

1. 建设青秀区“项目为王”信息化系统(PC端),主要功能模块如下:
1)配置开发多角色用户工作台,包括但不限于领导首页、业务主管部门首页、业主单位首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具备上线使用条件,30日内整体交付      1. 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振华、唐丽梅、彭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2]857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收取,由乙方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3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713        

联系方式:彭洁0771-5826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湖北路58-2金庆盛酒店7楼            

联系方式:邱丽桂0771-5533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丽桂

电 话:  0771-553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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