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 闽清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清县梅溪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方案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清县梅溪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方案征集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碧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闽清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西门街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老师0591-223324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碧珍0591-878035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现就闽清县梅溪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要求面向社会征集建设优化方案,欢迎国内感兴趣的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方案协助采购人进行相关采购方案的完善工作。
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自愿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咨询为免费征集,不支付任何费用,参与此次方案征集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及本项目后续相关建设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1 | 校园文化采购 | 450000 |
2 | 家具教玩具采购 | 1275900 |
合计 | 1725900 |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08月23日09:00至2022年08月23日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未在规定时间参与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参与资格。
2、报名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许可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 应征者需在近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在福州市幼儿园有同类设备中标经验(40万起),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标结果公告为准,网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及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现场勘查:
集中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08:30-09:00
集中地点:梅溪镇中心幼儿园(梅溪镇上埔村上埔936号)
注: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应到闽清县梅溪镇中心幼儿园采集数据(联系人:郑老师,联系方式:13609578000),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和具体情况进行整体规划,精心设计,做出最佳方案。供应商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具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且现场勘察人员不超过2人。(前往现场勘查人员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收集建设方案编制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数据,逾期不予受理。踏勘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踏勘人员自行承担。
(四)方案征集递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22年8月26日09:30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方案征集文件送至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逾期不予受理。
2、信息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09:30。
(五)评选办法
1.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条件且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为有效应征供应商。
2.本次征集项目将由本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对有效应征采购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出本项目的采购方案,采购人招标时可套用本次评审委员会推荐的采购方案,亦可在本次采购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后进行采购活动。
(六)征集方案要求
1.征集项目具体要求:
1.1方案包括至少须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和内容,并对基本要求和内容进行详细优化后的采购方案,方案须包括设计说明及效果图(不少于10张)。
1.2项目纸质方案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应征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封面采用白皮,否则按作废处理,且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U盘)文档一份(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1.3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的费用。
2.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3.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4.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2.59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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