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分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将对2023年-2024年江都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原文转发,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17:00。我分中心将隐去提出意见单位名称,仅将提出的意见具体内容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完善修改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以符合法律要求。我分中心将以修改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实施采购。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限期内提出,须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形式送达我分中心(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四楼政府采购科)。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我分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电话:0514-8038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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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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