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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残余白细胞计数仪和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其他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残余白细胞计数仪和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残余白细胞计数仪和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00]HF[DY]2022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钰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2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山西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0593-2982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钰0593-2822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协商保证金

1

1-1

残余白细胞计数仪

1台

245000

工业

 

 

245000

245000

4900

2

2-1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700套

623000

工业

 

 

623000

623000

12460

 

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残余白细胞计数仪和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900]HF[DY]2022002

2、项目名称:残余白细胞计数仪和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协商保证金

1

1-1

残余白细胞计数仪

1台

245000

工业

 

 

245000

245000

4900

2

2-1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700套

623000

工业

 

 

623000

623000

1246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残余白细胞计数仪和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

福州力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福州市高新区科技东路11号网讯中心大厦A栋19层08室

包2

残余白细胞计数仪和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

欧思迈(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23号602室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补充说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包: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补充说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11-28 14:51;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12-01 23:59: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12-02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 开标室1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12-02 09:00,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 开标室1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姓名:林先生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山西路7号

联系方法:0593-2982211

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钰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联系方法:0593-2822316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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