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武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物资补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提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前8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93540917@qq.com获取磋商文件或网上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YCG-2022043
项目名称:灵武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物资补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灵武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物资补充采购项目 | 灵武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物资补充采购项目 | 1 |
批 | 具体参数详见 磋商文件 | 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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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 预算合计 | 25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查询记录(采购单位及磋商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注:1、以上资料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需清晰可辨, 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至 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提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前8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93540917@qq.com获取磋商文件或网上下载
方式:邮箱获取或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鼎合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南门车管所斜对面高新产业园东三号营业房 )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鼎合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南门车管所斜对面高新产业园东三号营业房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联系方式:谢敏 0951-4027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鼎合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南门车管所斜对面高新产业园东三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吴惠娟 0951-4676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敏
电 话: 0951-402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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