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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审计工作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审计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CS]2023001

项目名称:2022年度审计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技术、服务要求

最高单价限价(元)

1

1-1

年度审计

本项目为2022年度审计工作。详细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350000

1-2

经济责任审计

120000

 

合同履行期限:企业的年度审计工作2023年1月底进点开展,4月份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事业单位的年度审计工作2023年4月开始,5月份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23年6月开始,7月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2.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2.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2.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

2.10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应的执业许可证。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1日  至 2023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号: 35050189000700001394

3、公司邮箱:fjsd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供销社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1-87846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杨淑芬、庄丽/0591-8795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庄丽

电 话:  0591-8795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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