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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观摩学习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观摩学习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3-004

项目名称:盐池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观摩学习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观摩学习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3-004

项目名称:盐池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观摩学习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观摩学习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1项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50000

 

数量合计:

1项

预算合计:

550000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吴忠市盐池县文化街169号                

联系方式:1389545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                  

联系方式:0951-8679616/18295277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彦婷 

电话:0951-8679616/18295277097

           

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9日  至 2023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吴忠市盐池县文化街169号        

联系方式:1389545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四楼            

联系方式:耿彦婷 0951-86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彦婷

电 话:  0951-867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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