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RHB-2023-N01(招标文件编号:HRHB-2023-N01)
二、项目名称:雄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采购定点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雄县蓝岛微型汽配销售部
供应商地址:雄县雄州镇旅游路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8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雄县蓝岛微型汽配销售部 | 雄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采购定点单位 | 雄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采购定点单位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年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金涛(主任)、管士静、董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选价:综合折扣率8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雄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雄县温泉路133号
联系方式:管士静 0312-5811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10
联系方式:吴琼 0311-69096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琼
电 话: 0311-6909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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