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选取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ZD-2023-001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选取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选取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的委托,就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选取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选取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商项目
项目编号:BBZD-2023-001
行政区域:巴彦淖尔市
项目联系人:李东容
项目联系电话:0478-875666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帅警官,15164888246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东容
联系方式:0478-8756665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选取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车辆保险服务
行业划分:保险业
最高采购预算金额:250,000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两年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单位公务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购买(其中的车辆保险购买数量及险种以实际为准,并以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可以是由总公司授权的盟市级中心支公司(分公司),并提供总公司授权。);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接受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件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人前来报名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①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以现场领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通过邮件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mgjhxmglyxgs@163.com,并电话联系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方式:15164888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联系方式:0478-875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容
电 话:0478-8756665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 1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 /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商业服务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可以是由总公司授权的盟市级中心支公司(分公司),并提供总公司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至 2023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件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方式:帅警官,15164888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联系方式:李东容、0478-875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容
电 话: 0478-875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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