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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3年交通车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3年交通车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D-2023ZCFWCS10106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3年交通车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负责为采购人提供2023年的交通车租赁服务。 
(2)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6)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不同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允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同时提供①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中未出现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情形的证明: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作为证明,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最终以评审时在网站查询的内容为准。(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中未被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作为证明,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最终以评审时在网站查询的内容为准。(6)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除须按第(4)、(5)点的要求提供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查询记录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上述信息查询记录,所有查询记录须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章。(7)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至 2023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

方式:本项目采用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3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3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邮寄报名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潜在供应商邮寄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报名资料的有效性后予以办理报名手续(如邮寄的资料不完整的,供应商须及时补充提交。供应商的成功报名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最终收到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的日期为准。如因供应商投寄延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的,视为供应商未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并发售磋商文件: 
(1)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
(2)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同时附上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同时附上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①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5)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复印件。
(6)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7)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8)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除须按第(6)、(7)点的要求提供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查询记录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上述信息查询记录,所有查询记录须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章。
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报名登记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        

联系方式:张小姐,020-81268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020-81000805、8100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20-81000805、810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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