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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医院双电源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柘荣县医院双电源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D-CS-2023004

项目名称:柘荣县医院双电源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454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45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交付时间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柘荣县医院双电源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1(项)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1564546

1564546

1564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④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6室)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①供应商应持授权委托书(法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6室)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②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及《报名登记表》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99210579@qq.com,并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至本公司,邮费自付,且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未成功,未报名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柘荣县双城镇河滨西路6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3-831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6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2618366、15259306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3-2618366、1525930686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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