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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总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清流县总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三元区分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三明邮政办公大楼)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2023-027

项目名称:清流县总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其他资质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三元区分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三明邮政办公大楼)12楼)

方式:到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三元区分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三明邮政办公大楼)12楼)通过现场或微信转账方式(微信号18960506400)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三明邮政办公大楼)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三明邮政办公大楼)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总医院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5959787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沙县虬江街道迎宾大道9号三明中关村科技园31号楼2单元            

联系方式:联系人:小马 联系方式:18960506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马

电 话:  1896050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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