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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岗大队警用摩托车一体化勤务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岗大队警用摩托车一体化勤务终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14号1栋1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DWCG-20231104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岗大队警用摩托车一体化勤务终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10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需提供书面承诺)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14号1栋1508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14号1栋15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14号1栋15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岗大队     

地址:东莞市凤深大道雁田村西北方向        

联系方式:卢警官、0769-8777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14号1栋1508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0769-22216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69-2221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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