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 2023年温岭市政府数字化转型服务项目(第二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00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建设服务与项目运维运营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9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 温岭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数发公司)经由温岭市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由温岭市传媒集团出资成立,承担温岭市数字化项目的建设、维护和运营,业务接受市大数据局指导。
2. 本次采购内容是温岭市2023年度政府数字化统建项目,需符合温岭市数字化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在充分了解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工作计划的同时,也需要综合了解各部门的业务需求,并对相关的现有或新建系统做集成以及数据的打通。
3. 温岭数发公司前期承接了温岭市多个数字化项目,如:温岭未来社区智慧平台、村社传播通项目、法院数字化监管项目等。承接了多个温岭数字化基础平台底座,承担了全市大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开发应用。
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专家组一致建议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岭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6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0576-86155119
传 真: /
地 址: 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6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岭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76-86086511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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