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3栋6单元2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Z-20231080
项目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67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67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HNYZ-20231080
3、采购项目预算:656750.00元
t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专家验收。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01 | 包1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656750.00 | 656750.00 | / | /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专家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8、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3栋6单元2号门面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3栋6单元2号门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3栋6单元2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靖州县
联系方式:胡先生 13874555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3栋6单元2号门面
联系方式:张女士 18975088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1387455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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