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全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振兴大厦20楼2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X2023-040
项目名称:安全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2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 1 | 750,000.00 | 1批 | 安全设备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二、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鉴于部分磋商响应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磋商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均视为符合要求。5、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三、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三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无效。四、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振兴大厦20楼20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振兴大厦20楼20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振兴大厦20楼2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5号
联系方式:郭凌毓,0592-204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振兴大厦20楼
联系方式:徐建超,15960806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建超
电 话: 1596080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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