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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开发区2022年度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开发区2022年度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S-2023-ZHQ04

项目名称: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开发区2022年度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2年度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2.有良好的服务水平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完成绩效审计工作,可以对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负责,并且有能力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告;4.具有绩效评价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和了解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可申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nxzs7275232@163.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邮箱报名,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发送到nxzs7275232@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视具体情况随时调整,如有变动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方式:李处长 0951-6363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现代城东1201室            

联系方式:海正国 18395296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正国

电 话:  1839529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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