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法学会办公场所改造及音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G2023-155
项目名称:福建省法学会办公场所改造及音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217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217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技术指标 | 数量 | 交货时间和地点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福建省法学会办公场所改造及音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1批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472172 | 9400 |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特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报名期限内,报价人应到指定地点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法学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 139 号屏东大厦
联系方式:许小锋/0591-85022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李工/0591-87526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91-875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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