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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抚顺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QXMGLYXGS—2023026

项目名称:抚顺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联系方式:王玉阁 024-57599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            

联系方式:13941342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珅

电 话:  1394134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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