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01]FXZB[DY]2023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刘滢、伍若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支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尊强,0591-885290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美英、刘滢、伍若雪,0591-872782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包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36,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36,5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320700-医用内窥镜 | 电子胃镜 | 1(条) | 是 | 详见采购文件 | 436,5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12-2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5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12-26 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第2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12-26 09:0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第2开标室
7、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3.65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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