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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可门港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2024FZXH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明圆、刘蒨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255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可门港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连江县坑园镇泰安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先生15870670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明圆、刘蒨0591-8372558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2层210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2024FZXH006

2、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1.00

4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1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1)投标人将购买标书登记表、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材料发送至fzxhzj@163.com电子邮箱,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报名人。(2)开户名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35050188400000000802,开户银行:中囯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大支行。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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