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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信息化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信息化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CS-2024-018

项目名称: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信息化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安全运维服务

2(年)

400000

400000

8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服务,服务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磋商响应声明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a4财务状况报告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无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a11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中其他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5楼        

联系方式:罗先生0591-87562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联系方式:黄菊丽0591-83637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菊丽

电 话:  0591-8363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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