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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公安局205国道交盐田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东源县公安局205国道交盐田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路北面昌盛街东边(昌盛街116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G202403CS006

项目名称:东源县公安局205国道交盐田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5205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5205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源县公安局205国道交盐田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包括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路北面昌盛街东边(昌盛街116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路北面昌盛街东边(昌盛街116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路北面昌盛街东边(昌盛街116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 购买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注明:

(1)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否则不接受报名。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附件(采购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3)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4)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62-3893818

①保证金汇款账号:

  :河源中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账    号:20011072800001480

②标书款/成交服务费汇款账号:

  名:河源中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河源广晟支行

帐    号:67437312018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源县公安局     

地址: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徐洞村行政大道        

联系方式:刘先生0762-8885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中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路北面昌盛街东边(昌盛街116号)四楼            

联系方式:李小姐0762-3893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0762-389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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