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1号东北国实大厦7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ZBSY2024-04-07
项目名称: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1号东北国实大厦708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1号东北国实大厦7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1号东北国实大厦7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注: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3840074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鑫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1号东北国实大厦708室
联系方式:薛小路 024-88551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小路
电 话: 024-8855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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