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厦门市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施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厦门市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施运维,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2020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地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严格的监管机制是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的重要保障,财政部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做到资金流到哪里,监控就跟到哪里。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实现直达资金监管目标,需要继续购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运维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详细以合同签订和管理考核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服务内容是完成资金监控系统业务初始化、系统升级、数据对接等运维工作。
依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和《关于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安装部署和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信〔2020〕18号)的文件要求,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的建立要按照“财政统建统管、中央和地方财政两级部署、区县级财政操作使用”的原则,财政部统一组织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开发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厦门市直达资金系统由该公司实施部署。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作为系统的开发方,熟悉系统开发技术路线,数据库结构,数据字典,直达资金业务。本项目涉及到原系统的代码级维护,其他供应商无法承接,为确保系统维护的连续性、稳定性及服务的配套,节约成本,拟向系统的开发方采购本次服务。
本项目预算36万元,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厦财采〔2021〕2号),属于自行采购项目。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作为开发方,实施部署方具有唯一和不可替代情况,只能通过该供应商获得所需要的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卧虎桥甲六号中幢65二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杨文勇、姚术林、甘泽宇
2、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6楼
联系方式:童先生,0592-509537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0592-2279300、227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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