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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关于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关于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关于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征集

项目编号:FJZMCG2024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5-239788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

采购单位地址:潘先生 153922356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24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595-23978872

代理机构地址: 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A区7号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告项目

公告内容

征集项目名称

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关于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征集

征集项目预算金额

173.5万元

征集项目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方案征集文件。

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潜在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潜在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参与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3、方案征集评审会议过程中,征集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详见方案征集文件。

报名提交材料、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所需材料:

1.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

1.2.非法人代表参与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函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 04月18日至04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11: 30,下午 14:30 至 17:30

3、报名地点: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A区7号6楼)。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逾期征集单位将不接受报名。未办理获取征集文件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报名联系人:黄工0595-23978872/1875061172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A区7号6楼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其他

关于征集项目的需求情况,征集单位将会组织项目说明会,说明会定于2024年04月26日举行,具体安排详见方案征集文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3.5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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