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2024】NDCG-002
项目名称: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53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53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检测项目 | 1(项) | 140.538万元 | 否 | 140.538万元 | 14053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6)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9)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及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3.3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响应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注:本采购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七点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2220614958@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ZHD【2024】NDCG-002 |
项目名称: 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检测项目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福宁大道31号国资大楼7楼
联系方式:谢工、0593-8868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联系方式:小荆0593-2732399、1730693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荆
电 话: 17306930710
你好,我是你的汇商AI助手。
点我,开启高效解答模式,让问题变成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