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的总体要求、处理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环境监测要求和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运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等的技术参考依据。 储能类、消费类等其他类型的废锂离子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生产废料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在保质期内的返厂故障检测、维修翻新过程。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你好,我是你的汇商AI助手。
点我,开启高效解答模式,让问题变成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