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原则、评价内容、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动态管理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不适用于电力行业供应商的信用评价。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北京)商务网络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网征信有限公司、贵州精一电力线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宏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电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电联(北京)征信有限公司、中电联(北京)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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