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信发函〔2020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审查,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8家企业符合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条件,予以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见附件)。
    

现予公布。
      

附件:
  

2020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二批)
    

1.ECP37010220001 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819日至2025818

2.ECP11010420002 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819日至2025818

3.ECP11010820003 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819日至2025818

4.ECP61011320004 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819日至2025818

5.ECP22010420005 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819日至2025818

6.ECP44010420006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96日至202595

7.ECP44010220007 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96日至202595

8.ECP31010920008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923日至2025922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