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对1个使用主体正常申请停用的电信网码号进行收回(详见附表)。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1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551-65680797。

附表:

码号资源拟收回清单

序号

码号

使用单位

回收理由

1

10639552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使用主体正常申请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