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规〔20162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指导未来五年轻工业创新发展,推动由“轻工大国”向“轻工强国”转变,制定《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719

  

附件: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