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深入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和转型升级,我部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涉及甘肃省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关于修订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 2012年本)>甘肃省部分条款的决定》,现予公布,自 201751日起施行。《产业转移指导目录( 2012年本)》中甘肃省部分的条款停止执行。

 

附件:关于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甘肃省部分条款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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