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节[2016]9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

 

为指导和规范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开展节能环保监测工作,确保试点创建有序开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工信部联节〔201582号)要求,研究编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监测手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试点监测工作。

 

    附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监测手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68

(联系电话:010-6820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