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告

2016 8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将省级政府清理整顿后报备的,符合要求的水泥、平板玻璃建成项目予以公告。

 

附件:附件:符合要求的建成项目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