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3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2批)予以公告。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93批)


    链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2批)车型主要参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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