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司备函〔2014〕2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批复的农药生产企业迁址名单,现予以备案。
特此函复。
附件:2014年农药企业迁址备案名单(第二批).xls
2014年2月10日
原材料司备函〔2014〕2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批复的农药生产企业迁址名单,现予以备案。
特此函复。
附件:2014年农药企业迁址备案名单(第二批).xls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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