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4年第15号

  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审核,我部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了第一批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