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公    告

2011年 第35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0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27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0批)

                      二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