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CMET-22118C0422(招标文件编号:PCMET-22118C0422)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新媒体演播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唯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18号A8幢505室
中标(成交)金额:29.3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上海唯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新媒体演播室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孔敏华、吴志根、罗勇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中标服务费招标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累进制收费),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评审专家费另行按实结算,一并列入中标服务费收取并开具相关发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本次结果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高仁宗,电话:021-50934509)提出质疑。
推荐理由:本项目经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并汇总,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上海唯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在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和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共和新路3009号
联系方式:盖老师 26120000转81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高仁宗 50934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仁宗
电 话: 5093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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