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凌河之夏”演出季暨周末文化广场系列演出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ZM-ZB-2022-045
项目名称:2022年“凌河之夏”演出季暨周末文化广场系列演出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2年“凌河之夏”演出季暨周末文化广场系列演出活动购买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服务能力;2)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8日 至 2022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以便招标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庞先生0416-3864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416-7996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416-79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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