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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一期改造疫情期间医疗设备紧急采购项目ECMO体外膜肺氧合支持系统(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DEC-A20220521-2(招标文件编号:XDEC-A20220521-2)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一期改造疫情期间医疗设备紧急采购项目ECMO体外膜肺氧合支持系统(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优之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

中标(成交)金额:268.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河南优之诚商贸有限公司      ECMO体外膜肺氧合支持系统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金柱、柴林、焦中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优惠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82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0371-56580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             

联系方式:李静、曹振雨0371-66681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电 话:  0371-6668109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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