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5门头)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205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 1 | 批 | 为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年度定点采购大米、面粉、清油、蔬菜等食品;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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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0日,每个标段各入围两家投标供应商。备注:若投标供应商供货达不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后重新选定供应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环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5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形式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影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注:1、现场领取:以上资料提供不齐者不予接受;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2、邮件形式领取: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册发送至262807439@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公司全称、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邮箱;提供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并致电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地址:塔城地区裕民县巴什拜西路4号
联系方式:李园慧18690105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王宜芳 0901-6225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宜芳
电 话: 0901-62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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