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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国道512线麻湾至巨合滩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0101-SZHC-CS-20220001

二、项目名称:国道512线麻湾至巨合滩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国道512线麻湾至巨合滩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呼和浩特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1,9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国道512线麻湾至巨合滩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服务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呼和浩特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设计前咨询服务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国道512线麻湾至巨合滩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期: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2010年《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估算指标》的有关规定及其它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业主及业主组织的专家和上级部门的审查,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后期需根据相关资料修改、调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直至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 注:1、成交供应商需协助业主完成审查工作,审查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包含在服务费用中,审查工作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如聘请第三方咨询单位,及专家评审等费用。) 2、本次服务直至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并完成最终成果文件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供应商须无条件完成全部履约内容。 签订合同书后90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部工作 验收要求:1期: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2010年《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估算指标》的有关规定及其它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业主及业主组织的专家和上级部门的审查,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后期需根据相关资料修改、调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直至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 注:1、成交供应商需协助业主完成审查工作,审查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包含在服务费用中,审查工作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如聘请第三方咨询单位,及专家评审等费用。) 2、本次服务直至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并完成最终成果文件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供应商须无条件完成全部履约内容。 1,9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启林王凯飚高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内工建协(2016)17号文“服务”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国道512线麻湾至巨合滩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126号

联系方式:0471-6272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联系方式:13474705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13474705499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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