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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省财政补助资金应急监测设备、监测车辆、执法设备、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112022000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财政补助资金应急监测设备、监测车辆、执法设备、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延长全域静态管理时间的通告》,决定将西昌市7个街道、18个乡镇全域静态管理时间延长三天至9月5日0时,期间继续严格执行《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实行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防控要求规定,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订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10:00时间(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10:00时间(北京时间)作延期开标处理,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更正内容:

根据《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延长全域静态管理时间的通告》,决定将西昌市7个街道、18个乡镇全域静态管理时间延长三天至9月5日0时,期间继续严格执行《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实行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防控要求规定,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订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10:00时间(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10:00时间(北京时间)作延期开标处理,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扩散严格管理的要求。“凡州外来(返)凉人员均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返)凉24小时内就近就地检测,并落实自我健康检测管理。”的规定,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土城巷63号

联系方式:0834-2161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联系方式:0834-2183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834-2183966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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