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DZ-20220022(招标文件编号:LNDZ-20220022)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人民检察院LED一体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城市翰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凤城市凤凰城管理区迎祥胡同5号
中标(成交)金额:31.746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凤城市翰墨科技有限公司 | 147寸LED一体机 | SMARTIMAX | SMARTIMAX-147S | 3 | 105,822.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栩烨、曲志、冷福深、宋丹、张世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此文件规定的货物类计取,若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计取。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5,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LNDZ-20220022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人民检察院LED一体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城市翰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凤城市凤凰城管理区迎祥胡同5号
中标(成交)金额:317,46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147寸LED一体机 品牌:SMARTIMAX 规格型号:SMARTIMAX-147S 数量:3 单价:105,822.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栩烨、曲志、冷福深、宋丹、张世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此文件规定的货物类计取,若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计取。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5,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凤山路28号
联系方式:0415-6276290
名 称:辽宁东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卓越汽修隔壁)
联系方式:0415-3165675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415-31656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凤山路28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415-6276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卓越汽修隔壁)
联系方式:马工0415-3165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0415-316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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