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泉州市丰泽机关幼儿园护眼灯改造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卓采招字【2022】041号
项目名称:泉州市丰泽机关幼儿园护眼灯改造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泉州市丰泽机关幼儿园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泉州市丰泽机关幼儿园护眼灯改造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你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泉州市丰泽机关幼儿园护眼灯改造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中卓采招字【2022】04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1-1 | 泉州市丰泽机关幼儿园护眼灯改造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 1项 | 165600.00 | 0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谈判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谈判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谈判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本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 2022 年 11 月 07 日 09:00 (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10 日 18:00 (北京时间)。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谈判时间及地点:2022 年 11 月 11 日 15:00 (北京时间),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城社区科技路249号办公楼902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采购人:泉州市丰泽机关幼儿园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涂社区中联街
联 系 人:庄老师
联系方法:0595-22503995
代理机构: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城社区科技路249号办公楼902
联 系 人:小赵
联系方法:1825982532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部署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本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谈判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谈判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谈判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本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至 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城社区科技路249号办公楼9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城社区科技路249号办公楼9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丰泽机关幼儿园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涂社区中联街
联系方式:庄老师0595-22503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中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城社区科技路249号办公楼902
联系方式:小赵18259825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8259825325
你好,我是你的汇商AI助手。
点我,开启高效解答模式,让问题变成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