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4514
项目编号: WS22ZCH050
项目名称: 宁夏公安监管视频联网督导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元): 945025.00
最高限价(如有): 945025.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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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监管视频联网督导平台项目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945025.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45025.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质保期: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
时间: 2022-11-09 10:55:14 至 2022-11-1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2-11-30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0时-12时,下午12时-24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发送至(QQ:237871253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86号
联系方式: 13519217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方式: 17395043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志宁
电话: 1351921777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丁莎莎
电话: 1739504374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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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监管视频联网督导平台项目招标文件.pdf |
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doc |
代理机构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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