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漳州市芗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漳招【2022】043-1号
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监控系统及设备采购 | 1(批) | 110050 | 否 | 110050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方式:电话或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芗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方式:吴先生1895028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联系方式:小曾0596-2968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0596-296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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