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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专业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健身房专业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DJCG-W3031

项目名称:健身房专业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项目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供应商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按文件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相关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上述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方式: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现场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广东省 汕头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联系方式:小华 0596-2187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华

电 话:  0596-218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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